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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08时4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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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 | |||||||||||||||
| 2、项目名称:******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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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本次******中心**河道两岸的防护对象,结合相关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明确河道防洪标准;明确洪水总体安排,提出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明确中心**河道防治灾害的总体部署。 (2)编制周期:工作周期60日历天,技术服务延伸至相关部门评审后正式报告交付。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服务地点:**行政辖区内。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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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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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电子标服务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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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08时40分(**时间) | |||||||||||||||
|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3月23日08时40分(**时间) | |||||||||||||||
|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8. 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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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大道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51****700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市新**育英路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楼 | |||||||||||||||
| 联系人:戚贵淞 | |||||||||||||||
| 联系方式:176****105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戚贵淞 | |||||||||||||||
| 联系方式:176****10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