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417号
****委员会
关于大溪乡大溪村(崖口子至朱家沟)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审批大溪乡大溪村(崖口子至朱家沟)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大溪府函〔2025〕10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102号)以****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以奖代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运发〔2025〕71号)、《关于**县大溪乡大坪至军营公路安全出行工程等3个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交运建管〔2025〕4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溪乡大溪村(崖口子至朱家沟)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大溪乡大溪村9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4.5km,宽4.5m,配套防护栏等设施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85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以奖代补”资金以及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局,****环境局,
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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