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机关法务部韩庄村项目强制执行案件法律代理)-99-0018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韩庄村项目执行案件 项目所需 律师风险代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事务所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 买方:****
2. 招标人:****
3. 项目名称:韩庄村项目执行案件律师风险代理
案件情况:****与韩庄村项目相关主体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现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113.07万元(大写:肆仟零肆拾伍万肆仟壹佰壹拾叁元零柒分)。本次招标核心需求为委托具****事务所,提供该强制执行案件的风险代理服务,协助甲方实现债权回款。
4.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法律服务 |
项 |
1 |
二、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 15:00 --- 2026年3月13日 15:00
2. 报名方式:****集团电子采购商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申请录入。
网址:(https://ec.****.cn/logonAction.do)
3. 报名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85****106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国内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中介服务机构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一定规模,持有经年审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律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执业律师数量在10人以上;
(3)已为本所社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三年内(2023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5****分所投标,不得使用总所各类信息数据。
(6)同****分所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 执业律师
(1)截至2026年3月9日,供应商委派的主办律师至少具有不少于1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严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年内(2023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交承诺书原件)。
(3)承诺三年内不得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关联单位(包括但****公司)有诉讼纠纷或与招标人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形(提交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
****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法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过年审);
2.本所社会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证明文件;
3.未受过司法行政部****协会的行业处分证明文件(近三年网站截图);
承办律师:
1.截至2026年3月9日,累计具有不少于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三年内(2023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证明文件,网站截图)。
五、标书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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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网址:(https://ec.****.cn/logonAction.do)
八、投标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做成PDF格式,在离线工具中签字盖章做成投标格****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cn/logonAction.do)
三、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 14:00标书代写
开 标 时 间: 2026年3月20日 14:00
开 标 地 点:****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四、付款方式
1. 标的金额全部执行回款的,自甲方实际收到全部现金回款到账之日起七日内,或自《以物抵债协议》正式签订且生效、或以物抵债的生效法律文书送达甲方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按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一次性将全部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2. 分期回款的,甲方以前述招标约定的代理费总金额为基数,针对每笔实际到账的现金回款、每笔确认的以物抵债资产折价金额(每笔执行回款单独核算),按照“该笔执行回款金额÷标的金额”的比例,在该笔执行回款确认到账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比例的代理费。
3. 执行回款总金额不足以清偿标的金额的,甲方以前述招标约定的代理费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执行回款总金额÷标的金额”的比例,在最后一笔执行回款确认到账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代理费,至此双方就本案代理费结算完毕,乙方不再就本案未回款部分主张任何代理费。
4. 本案件所产生的律师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5. 支付方式:甲方优先采用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若甲方与被执行人达成房产抵债协议,且该抵债房产已完成相关确权手续(或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有权选择以该抵债房产等额抵付应付乙方的代理费,乙方应予以配合。
6. 乙方在甲方支付每笔代理费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征收率为6%),;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法律服务起始日期: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式启动本案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的结束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获得标的金额全额清偿(包括现金回款、以物抵债等方式),且双方完成代理费结算完毕之日止。
其他: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8个自然月时,案件虽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但甲尚未获得全额清偿,则甲乙双方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顺延执行期限;若案件虽取得阶段性进展,但甲方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推进后续执行,则甲乙双方针对本案执行情况结算费用,除双方认可的结算费用外,甲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六、重要提示
本次招投标全程无纸化,所有****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上体现,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报价、评标、定标过程,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网上信息,由此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