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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改革局
萧发改投资〔2026〕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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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3〕56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9230.0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782.62平方米,配套用房2260.84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174.34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231.42平方米,社区管理服务用房814.87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54.44平方米,邮政服务15.3平方米,预留智能快递柜安装场地38.35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01.71平方米,公共厕所86.1平方米,垃圾收集站61.43平方米,消控室77.86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270.84平方米,门卫66.69平方米,其他186.57平方米,开闭所126.72平方米,变配电房761.34平方米,计容架空层1949.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68.71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公建用房、居民健身活动场地、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婴幼儿活动场地、地下室、景观绿化、其他配套设施及山体护坡等工程。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56105万元(经概算审核:概〔2025〕111号),其中:前期费用12695万元,**工程费39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23万元,预备费1634万元。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75.237亩。
四、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管委会财政统筹解决。
五、人防建设
本工程总应建人防面积为5972.38平方米,设计核五级、常五级治安专业队面积为3000平方米(按70%折算成六级人防面积为4285.71平方米),设计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面积1800平方米,符合要求。
六、海绵城市
根据《**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主**》和《**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等要求,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7.4%、SS综合去除率61.9%,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575来管控。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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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