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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改革局
萧发改投资〔2026〕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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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1〕169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经萧发改投资〔2022〕283号、萧发改投资〔2023〕269号文件调整项目可研,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9947.4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2110.51平方米,配套用房1957.53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206.5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271.15平方米,计容架空层305.87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367.96平方米,邮政服务用房15.01平方米,预留智能快递柜安装场地16.08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56.5平方米,公厕76平方米,垃圾收集站61平方米,消控室81.4平方米,门卫30.6平方米,婴幼儿服务设施用房211.84平方米,开闭所及变配电958.77平方米,其他259.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61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公建用房、居民健身活动场地、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婴幼儿活动场地、地下室、景观绿化、其他配套设施及山体护坡工程等工程。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61773万元(经概算审核:概〔2025〕160号),其中:前期费用18144万元,**工程费40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61万元,预备费1799万元。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50.6145亩。
四、资金来源
****管委会财政统筹解决。
五、人防建设
本工程总应建人防面积为7230.23平方米,设计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人防工程面积为6000平方米,设计甲类核五级、常五级一等人员掩蔽人防工程面积为2000平方米,设计甲类核五级、****电站面积为238平方米,五级人防工程面积共计2238平方米(按70%折算成六级人防工程面积为3197.14平方米),符合要求。
六、海绵城市
根据《**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主**》和《**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等要求,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SS综合去除率60%,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55来管控。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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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