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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2MA9FH7UP4M | 建设单位法人:司国平 |
| 司国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办事处科学大道与**路交叉口向南50m |
|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科学大道与**路交叉口向南50m |
| 经度:113.29159 纬度: 34.821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2 |
| 郑环审〔2021〕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600 |
| 14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2MA9FH7UP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2MA9FH7UP4M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00MACN64EN0F | 竣工时间:2021-10-25 |
| 2025-11-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32180 highligh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15000 吨,年处置危险废物 3000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15000 吨,年处置危险废物 30000 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弃塑料包装物:余料收集—上料、撕碎—磁选—粉碎—摩擦清洗—分离沉淀—脱水—成品外售;2、废弃金属包装物:余料收集—上料、撕碎—磁选、压滤—残渣压滤—摩擦清洗—杂质分离—成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弃塑料包装物:余料收集—上料、撕碎—磁选—粉碎—摩擦清洗—分离沉淀—脱水—成品外售;2、废弃金属包装物:余料收集—上料、撕碎—磁选、压滤—残渣压滤—摩擦清洗—杂质分离—成品外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气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储存及输送过程产生废气、破碎线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等。该项目原料在物料暂存间储存转运、油品储罐呼吸、破碎线加工过程产生****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浓度要求,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二级标准。 ②项目存储车间和处置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危险废物在存储车间内分类存放,在不同危险废物存放区域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处置车间生产线分别进行二次密闭,二次密闭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污水处理站敞口液面加盖封闭,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同时采用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浓度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NH3、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③主要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危险废物破碎线清洗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沉淀池+中和调节池+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MBR)+回用水池”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终排入枯河。 ④采取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⑤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收集余料,破碎线产生的残渣滤纸,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碱,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至市政垃圾中转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危险废物储存及输送过程产生废气、破碎线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共用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 ②项目存储车间和处置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危险废物在存储车间内分类存放,在不同危险废物存放区域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处置车间生产线分别进行二次密闭,二次密闭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污水处理站敞口液面加盖封闭,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同时采用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浓度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NH3、H2S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③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危险废物破碎线清洗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沉淀池+中和调节池+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MBR)+回用水池”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终排入枯河。 ④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⑤废机油、废润滑油、油类残渣、废漆渣、含油滤纸、隔油池浮油、废活性炭利用危废桶收集,依托于危险废物存储车间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醇类、废碱、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有机酸类、废无机酸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存储车间、处置车间、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该区域防渗设计要求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贮存区域内全部采用刚性防渗结构,其层次自上而下为环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21.0mm)+抗渗钢筋混凝土面层(2150mm,渗透系数<1.0×10-12cm/s)+结构层+原土,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罐区设置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储油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设置 1 个30m3备用储油罐以及罐区围堰收集体积约 120m3,设置消防池容积为 101.09m3,1 个250m3事故水池,1个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存储车间、处置车间、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该区域防渗设计要求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贮存区域内全部采用刚性防渗结构,其层次自上而下为环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21.0mm)+抗渗钢筋混凝土面层(2150mm,渗透系数<1.0×10-12cm/s)+结构层+原土,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罐区设置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储油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设置 1 个30m3备用储油罐以及罐区围堰收集体积约 120m3,设置 1 个 1.37m3事故收集池,1 个 76.05m3事故水池,1个48m3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池容积为 101.09m3。 |
| 事故水池由环评要求的250 m3调整为实际建设76.05 m3,新增1.37 m3事故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由100 m3调整为48 m3。上述变动仅为环保应急、雨水收集设施规模及布局优化,未改变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能力,不属于重大变动,已按实际建设落实并满足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5.6 | 0 | 0 | 0 | 105.6 | 105.6 | |
| 0 | 0.0131 | 0.0165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14 | 0.0017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183 | 0 | 0 | 0 | 0.418 | 0.41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763 | 1.2412 | 0 | 0 | 0.376 | 0.376 | / |
| 0 | 0.0185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 0 | 0.0236 | 0 | 0 | 0 | 0 | 0 | / |
| 1 | 隔油沉淀池+中和调节池+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MBR)+回用水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危险废物破碎线清洗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沉淀池+中和调节池+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MBR)+回用水池”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5.6m3/a,****处理站出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值为45mg/L-57mg/L,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值为7.5mg/L-9.6mg/L,悬浮物排放浓度值为 17mg/L-21mg/L,氨氮排放浓度值为3.13mg/L-3.98mg/L,石油类排放浓度值为0.45mg/L-0.56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水质要求。 | |
| 2 | 化粪池预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生活污水经办公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枯河。 | 验收监测期间,职工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值为114mg/L-137mg/L,氨氮排放浓度值为11.8mg/L-15.2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危险废物储存及输送过程产生废气、破碎线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共用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存储车间和处置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危险废物在存储车间内分类存放,在不同危险废物存放区域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处置车间生产线分别进行二次密闭,二次密闭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污水处理站敞口液面加盖封闭,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同时采用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值为2.65mg/m3-3.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排放要求。有组织废气甲苯排放浓度范围值为0.130mg/m3-0.169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范围值为0.195mg/m3-0.2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排放要求。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11mg/m3-1.52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范围值为0.74mg/m3-0.87mg/m3,硝酸雾排放浓度值、排放速率值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排放速率范围值为0.0031kg/h-0.0036kg/h,氨气排放速率范围值为0.060kg/h-0.067kg/h,臭气浓度范围值为309-412(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排放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使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南厂界、西厂界、****商铺,不具备监测条件,故不检测。东厂界昼间噪声值为: 55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3dB(A)-44dB(A),东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 1 | 危险废物存储车间、处置车间、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区域防渗设计要求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贮存区域内全部采用刚性防渗结构,其层次自上而下为环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21.0mm)+抗渗钢筋混凝土面层(2150mm,渗透系数<1.0×10-12cm/s)+结构层+原土,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一般固废间、化粪池一般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办公区简单防渗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和瓷砖铺地。 | 本项目利用贮存库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贮存库内均采用刚性防渗结构,其层次自上而下为环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21.0mm)+抗渗钢筋混凝土面层(2150mm,渗透系数<1.0×10 -12cm/s)+结构层+原土,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贮存设施防渗满足要求。营运过程中加强库区地面防渗层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测,危险废物卸载转运作业时应注意保护防渗层,一旦发现库区防渗层遭到破坏,应及时修补,确保防渗效果;对各类包装容器定期进行维护检修,避免出现跑、冒、滴、漏问题。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防火、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建设库区事故池等泄漏收集设施,最大限度降低泄漏事故污染风险。 |
| 1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收集余料,破碎线产生的残渣滤纸,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碱,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至市政垃圾中转站处理。 | 经核查,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方面,项目生产工艺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油类残渣、废漆渣、含油滤纸、隔油池浮油、废活性炭、废醇类、废碱、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有机酸类、废无机酸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该部分危废属于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畴。企业另持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相关合法资质及备案文件,依法开展对应类别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该部分自行收集的危险废物不属于本建设项目工艺产废范畴,为企业合法经营行为。企业已与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处置范围涵盖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及企业依法合规收集的危险废物,受托单位经营许可类别、处置方式可全覆盖上述两类危废,无超资质处置情况。企业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对自身产生危废与收集危废实行分区贮存、分类标识,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全过程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 |
| 1 |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制度。公****公司的环保工作。在公司内部落实环保责任制,重视污染物治理工程的设计,落实环保措施的实施。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项目,切实做到污染物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并保证环保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转率。加强生产设施及防治措施运行,定期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清除故障隐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管理好各项危险废物,做到合法、安全处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制定应急计划,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等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大技术创**管理力度,切实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三废”产生,确保在环境和经济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达到进一步清洁生产的目的。罐区设置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储油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应设置 1 个 250m3事故水池、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高倍数固定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制度。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并配备了专业人员,以保证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化和系统化,保证企业环保工作持久开展,确保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三废处理达到环保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并明确各阶段管理职责和日常管理工作求,确保环保设施和措施建设、运行及日常维护费用保障,对施工期和运营期一般固废管理、危废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环境风险管理和日常物料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也明确运营期各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和排放标准要求,并制定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加强生产设施及防治措施运行,定期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清除故障隐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规定规范在各类排污口场所设置标识。严格管理好各项危险废物,做到合法、安全处置。罐区设置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储油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 1 个 1.37m3事故收集池,设置 1 个 76.05m3事故水池,设置1个48m3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 1 个30m3备用储油罐以及罐区围堰收集体积约 120m3,消防栓和灭火器分布在车间内,消防池位于贮存厂房内东北角,容积为 101.09m3,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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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