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0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公告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个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建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岸坡监测或基坑监测)。
请问: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的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岸坡监测或基坑监测)。
请问: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或岸坡第三监测服务监测)。每个业绩得 6 分,满分 12 分。
请问: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水运或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岸坡监测或基坑监测)。每个业绩得 6 分,满分 18 分。
请问: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的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第三方监测业绩(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1****中心办公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钱主任
电话:0551-****16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