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的环境影****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08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 1 | ******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省**市**县高速路口东侧临****基地(二期)5#厂房1层 | 临环监表﹝2026﹞2号 |
| 2 | 漯****公司年产3.2万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省**市**县颍川大道高速路口东侧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1号 | 临环监表﹝2026﹞3号 |
| 3 | 漯****公司年产 5万吨无氧铜杆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省**市**县高速路口东侧临****基地(二期)4#厂房1层 | 临环监表﹝2026﹞4号 |
临环监表﹝2026﹞2号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监表﹝2026﹞3号关于漯****公司年产3.2万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监表﹝2026﹞4号关于漯****公司年产5万吨无氧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