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消防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指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区消防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指导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全区消防审查验收业务能力指导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6****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将****公司邮箱(****@163.com),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9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中心(****市**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广场A座4楼)。
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3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中心(****市**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文化西街69号
联系方式:0951-****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山中路500号**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095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韩超
电话:0951-****28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霞、杨亚楠、胡彦荣、王化化、刘林
电话:0951-****586、177****2169
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