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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勐董镇滨河路36****服务中心56-63******局窗口。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代码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中国人民**军**省沧****武装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沧源佤族****社区 |
530****01001GB01918 |
7690.00 |
/ |
军事设施用地 |
/ |
联系方式:0883-****608
沧******局****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