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维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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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维修采购项目

三、入围信息

供应商名称1:****

供应商地址:**省****区建设路23号

响应报价:98.50%

供应商名称2:**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区云鼎家园30号103-203室

响应报价: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维修采购项目

购买需求:择优入围2家供应商作为定点维修单位,按照购买人要求提供电子设备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购买人对供应商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每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

维修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购买人要求开展电子设备维修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合格、运行稳定。

2.维修所使用的零配件、元器件、耗材等须为全新、合格、正品,严禁使用翻新件、拆机件、劣质件及不符合原厂技术标准的配件。

3.维修完成后,电子设备须功能完全恢复正常,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备原有标准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无安全隐患。

4.维修过程须规范操作,不得对设备其他部件造成损坏、丢失或数据泄露,做好数据安全与保密工作。

5.供应商应对对应维修项目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复发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须免费返修,并在规定时限内修复完毕。

6.维修完成后应做好清洁、检测、调试工作,出具维修记录或维修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7.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维修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条件,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确保维修效率与质量。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闯、王路、焦离、赵丽影、宋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拟向每家入围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买人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路127号

联系方式:139****9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联系方式:132****0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健

电话:13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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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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