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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石浦片区公园绿地项目用地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6〕13号)收悉。经研究,****政府以“闽政地〔2025〕911号”文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1216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供给****公司作为石浦片区公园绿地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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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