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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等进行审查,拟以****人民政府申请供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意向用地者 |
| 1 |
****园区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
观海卫镇 |
6.7527 |
公路用地 |
**市****公司 |
| 2 |
**智能家电高新区**中横线北侧拓疏河道工程 |
桥头镇 |
0.3821 |
河流水面 |
慈****公司 |
| 3 |
**市观海卫镇观附站周边配套工程一期 |
观海卫镇 |
1.1774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人民政府 |
| 4 |
长河镇宁丰工业区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规划七路) |
长河镇 |
0.491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市长河城镇****公司 |
、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填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政府审批。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774
地址:**市三北大街777****服务中心自规窗口)
邮政编码:315300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