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水产养殖生产主体:
为加快推进2025年**县冷水鱼加工项目建设,延伸冷水鱼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推动我县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雅财农〔2025〕43号)要求,结合我县冷水鱼加工产业的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县遴选 1 家水产养殖生产主体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参与2025年**县冷水鱼加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县冷水鱼加工项目
项目资金补助资金:5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专项用于冷水鱼加工产业建设,助力渔业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项目资金使用环节:****基地,并配备相应加工专用设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原料保鲜储存与冷链运输等。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建设投入金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4月—2026年8月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已在**县行政区域内开展水产养殖生产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水产养殖企业(户)、水产加工企业等。
(二)申报要求:无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具备项目建设的场地、资金、人力等基础条件,愿意承担本项目实施并遵循相关监管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内容、投资预算、实施进度、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公场所图片、银行账号)等。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请于2026年3月17日18时前,向****递交由村、镇签署意见的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用地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二)初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确定进入项目评审环节的主体名单。
(三)评审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实施。确定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建设,积极进行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主体提交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验收。
(六)资金拨付。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后期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成后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报名地点:****畜牧、****中心211;
联系人:付雅涛,联系电话:135****5984
附件:1.2025年**县冷水鱼加工项目主体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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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