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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鄂水利规〔2023〕5 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1日接受了348国道**长江大桥至**垭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0718-****582
通讯地址:**高新(恩****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邮 编:445000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报备申请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 1 | 348国道**长江大桥至**垭段工程 | **** | **润泽****公司 | **金鼎垚盛生态****公司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25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