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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民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避险搬迁项目位于**县同民镇胜利村,规划用地面积14361.01㎡(约21.54亩),建筑面积16857.98㎡;该项目原审批设计方案为斜屋顶,由于各种原因,****政府来函要求在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突破用地红线的前提下,将该建筑由斜屋顶变更为平屋顶。1#、2#、3#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0.55米变更为18.60米,4#、5#、6#、7#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0.23米变更为18.60米。
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充分发挥公众在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同民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避险搬迁项目斜屋顶变更为平屋顶》进行批前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利害关系人如有建议意见或要求听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85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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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