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定西-临洮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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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环境局**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0 15: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635 邮 箱:****@163.com

地 址:**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生态环境局**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旧铝再生利用项目

**省****工业园启和路31号

****

**博洋****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占地面积800m2,**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7万元,占总投资的5.5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建筑材料室内暂存堆放、遮盖、适当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装饰垃圾,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清扫施工场地;沙、石、水泥、弃渣封闭运输,禁止沿途洒落;文明装卸物料;在进行可能产生扬尘的工序时关闭门窗等

运营期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化(化)电炉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为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增加活性炭吸附能力,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使得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浓度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厂房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39726-2020)附录A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厂区办公生活区设水冲厕,厂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末端已设置化粪池1座,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施工期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施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乱放和丢弃,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采用加盖的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该部分回用于生产线,均返回熔化炉重新熔化。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袋式除尘器粉尘及废铝灰渣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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