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空气呼吸器检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2026年空气呼吸器检测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省,**省/**市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依据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B24161-2009《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司所辖各单位的空气呼吸器开展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合格的气瓶进行充装,满足生产需要。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3-101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912: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2008:30:00
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2008:3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ttps://iscm.****.cn:8443/home/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公司所辖各单位的空气呼吸器开展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合格的气瓶进行充装。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项目范围应包含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机构类别应为甲类检验机构或授权范围涵盖**省的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应包含PD5(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或RD6(纤维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或小容积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以及清晰可识别的证书编号并附“****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以及清晰可识别的证书编号并附“****总局**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cn/info-pub/pub)查询截图,上述查****小组评审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1.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2.合同额100%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发票号码、左上角二维码必须可以清晰识别,响应人需同时提供“****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n/)。 4、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响应人须提供最近一年的(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可以提供2024年度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5、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响应人或****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注:(1)、(2)、(3****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4)响****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响应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6、人员要求: 6.6.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1)响应人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1名,均应具有气瓶检验员(代号为QPY或QP-1)资格证书,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应至少具有1项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检验项目中担任对应职务的个人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清晰可识别的证书编号并附“****总局**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cn/info-pub/pub)查询截图,上述查****小组评审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1.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2.合同额100%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发票号码、左上角二维码必须可以清晰识别,响应人需同时提供“****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n/);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6.6.2专职气瓶检验人员 响应人拟派本项目专职气瓶检验人员不少于2名(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且应具有气瓶检验员(代号为QPY或QP-1)资格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清晰可识别的证书编号并附“****总局**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cn/info-pub/pub)查询截图,上述查****小组评审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6.3人员的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气瓶检验人员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开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7、其他要求: 7.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7.2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有无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7.7.3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7.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标书代写
08天19时
文件获取倒计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3-1912:00标书代写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
采购人:
****
联系人:
朱凤仙
联系电话:
0531-****8540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陈星宇
联系电话:
0316-****764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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