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增**县****银行,欢****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遴选。
一、项目内容
****银行承办**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服务期限2年。****银行,根据国家、省、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追偿及贷款贴息的申报等工作,需能够利用自身网点优势,充分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
二、**模式
****银行负责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贷后管理、贴息等业务办理。
(二)贷款对象范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利息按《****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和《******保障厅 ****财政厅 ****管理局 ****银行****分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事项遇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三、遴选银行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银行须是中华人民******银行。
2.上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有开展与创业担保贷款契合的业务产品,即具备个人及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资质。
4.重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专业专职的信贷服务人员。
(二)技术要求
****银行应就以下技术要求制定**方案,承诺响应以下遴选技术要求。
1.担保基金要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以前年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作为担保基金,要分账管理。
2.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系统上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并配合人社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经办数据和凭证,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资料。
3.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手续,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贷款业务办理便捷性。
4.担保基金承担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5.创业担保贷款逾期未还清的,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借款人依法追偿。
6.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担保基金代偿的分担比例一般不得高于80%。担保基金代偿后,经办金融机构仍应通过法律程序等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回收的贷款,****银行按代偿比例分别受偿。
7.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协议期内累计代偿金额/协议期内累计解除担保金额)达到10%时,应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贷款,经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20%时,****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请据此准备相关材料)
(一)申请函、廉洁承诺书、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
(二)资格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金融许可证。
****银行机构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服务团队情况、营业网点数量及覆盖情况、风控措施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业务优势等。
(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上年度**地区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五)支持个人经营贷款情况
上年度**地区支持个人经营贷款情况。
(六)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针对**地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包括并不限于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风险定价政策等;所设立的服务团队人数及资质、审贷流程及贷后管理工作(特别是逾期贷款的追偿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所能采取的精准有效、务实可落地的宣传推广措施;明确年度放贷目标与支持市场主体数量,打造一站式服务、简化流程、精准赋能等亮点工作,推动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七)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准备一份申请材料正本、2份申请材料副本。每份申请材料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保持一致,申请材料的正、副本均需打印装订。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五、遴选程序
(一)申请受理。****银行将纸质申报材料提****社会保障局。
(二)专家评审。****保障局******小组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因素(见附件4****银行。
六、评审结果通知和应用
(一)遴选结果将于遴选结束5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申请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签订、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随即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
(三)本次服务期为两年(具体以协议为准)。
七、报名时间
报名单位请于2026年3月18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就业促进股。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联系方式:****就业促进股吴莉莎,电话:075****7978。
附件:1.申请函
2.廉洁承诺书
3.承诺函
4.**县创业****银行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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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