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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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限:2026-03-10至2026-03-16


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本次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低效工业用地的意向。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我县范围内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土地。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

三、确定方式及相关要求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

根据确定收回收购意向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做好申报计划。收购基础价格由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格与企业取得土地成本进行对比,采取就低价确定。实际收购价格下调幅度经集体决策确定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收回收购。

四、征集方式

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提交资料清单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书(如地块已抵押、质押、查封的,需同时提****机关同意政府收储的证明;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程序的土地,需提供地块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四)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土地,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五)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43-****757

联系地址:**县迁陵镇魏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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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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