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位于**市**区**街道观**路155号办公用房,包含办公业务用房租赁及场地内附属48个停车位租赁,总面积3275.93平方米,房屋租赁单价49.68元/平方米,即****000元/年,服务期1年,最终租赁价格以实际租赁面积和租赁单价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拟租用**市**区**街道观**路155号作为办公用房,总面积3275.93平方米,现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自2025年1****中心搬****花园一期业务用房办公,一直使用至今。为保障业务持续稳定运行、避免财政重复投入、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现房屋产权方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具体理由如下:
(一)避免财政重复投入,节约财政资金
当前办公用房在长期使用期间,已根据单位业务需求进行了大规模适应性装修,网络、线路、办公布局已固定,并配备了部分难以迁移或拆卸的专用设施设备。若更换办公地点,将面临以下重大财政支出:
1.原有装修及固定设施无法迁移,前期投入将形成沉没成本,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浪费;
2.新场所需重新进行功能化装修,将产生大额装修费用,增加财政负担;
3.需重新配置网络、安防、专用管线等基础设施,造成二次投资;
4.办公家具、设备搬迁及重**装调试将产生额外费用,且部分老旧设备在搬迁中易损坏。
(二)单一来源采购具备唯一性与合理性
现有办公场所经过这一年使用,已在空间结构、设施配套、区位条件等方面与本单位业务开展形成高度依存关系,其特定性、延续性要求使得其他场地无法在同等时间内、以合理成本实现同等服务保障能力。因此,向原产权方继续租赁该房产,在功能延续、成本控制、时效保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三)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在当前财政形势下,继续使用现有办公用房,能够最大限度节约财政支出,将有限资金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业务发展,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务实举措,也体现了单位对财政资金负责、对公共**负责的态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路8号观投大厦8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39****5801
联系地址:**区观**路155****信访局大楼四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0851-****8903
联系地址:**市**区****科技园3号楼8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黄顺元、伍元敏、艾雪
联系电话:0851-****8870
联系地址: ****中心A5地块2号楼**矿能7楼70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