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学校与培训机构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现就2026年春季教育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规范教材教辅、校服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发改、教育等部门制定的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在为学生提供教材、教辅代购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五限”规定,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无偿统一代购,据实结算。严禁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严禁以“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培训费、工作费”等名目违规收取教辅发行等任何费用;学校在代收校服费时,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示收费明细,严禁任何形式营利性加价。要严格控制校服订购数量,落实“同季同类校服2学年内购买不超过2套”的规定,严禁因频繁更换款式迫使学生重复购买,增加家庭不合理负担。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及时通过官网、办学场所、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不得实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禁止其他各类违规收费。严禁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平险)、强制办理通信卡;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器材等商品;严禁跨学期(年)预收学费和住宿费;学科类校外培****政府指导价,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合理定价并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标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等商品。
严禁任何单****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关联培训、等级考试等方式变相收费,不得借竞赛推销商品或转嫁成本。
四、严格规范学生食堂管理。****学校,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学生伙食费应据实结算,严禁擅自提高餐费标准、在代收餐费中加价,以及通过采购管理等环节违规牟利,损害学生利益。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学校和机构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大学生、家长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