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6 16:4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00 万件不锈钢饰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 万件不锈钢饰品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县境内。项目总投资2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 万元,占地面积为3720m2。主要建设内容:**油压区、真空镀及清洗区、电解抛光及烧焊区、机械抛光区、钻孔及装配机加工区、办公区、包装区以及原料仓库、粘钻石以及包装区、切割以及雕刻等区域,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和危废暂存间(1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不锈钢饰品5000万件/年,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分别为2500万件/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及《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噪声控制,做到文明施工。 (二)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电解抛光废水、退镀废水、喷淋废水以及纯水机浓水等经厂区管道专****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同步建设在线监测设备,确保集中预处理设施出水口第一类污染物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B中的表2标准,预处理工程总****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蓝溪河。在线监测数据须分别接入省、市生态信息平台,纳入集中监管。污水处理构筑物及厂区内外管网须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打磨、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柜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27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相关限值要求;电解抛光、退镀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氨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7m 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滴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钻孔、雕刻、激光焊及生产异味经加强通风来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臭气浓度、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厂界内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废胶水包装、废切削液、槽渣、废化学品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并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处理剂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废贵重金属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介质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七)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01t/a,NH3-N 0.135t/a、VOC0.019 t/a。投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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