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关于邀请参与财务咨询服务比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务管理综**平,**省****执法总队(****)拟购买财务咨询服务,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比选,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执法总队(****)财务咨询服务。
二、项目资金
每一自然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为重点)等。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分年度签订。首次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首次合同服务质量满意后续签第二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密封后送交至**省****执法总队(********办公室(**市**区**祠大街256号206室),收件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8-****6422。逾期未提交比选文件的单位作弃权处理。
(二)请于2026年3月17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送达。本次采购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三)比选申请材料(格式附后),须逐页连续编码并加盖骑缝章。
六、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项目比选。
**省****执法总队(****)将在符合条件报价单位满3家的前提下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请备选单位在比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省****执法总队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