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武鸣区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自治区资金)合作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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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残联字〔2024〕3号)、《****联合会关于印发〈2026年**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残会通〔2026〕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确保**区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自治区任务)顺利实施,拟对持有资质的定点机构进行**招募,情况如下:

一、招募服务机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募具有相关资质的托养服务机构。

二、服务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服务对象。(1)必须具有**市**区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2)居住在**区辖区范围内;(3)服务对象为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有符合上述残疾类别和等级的等同。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符合。服务对象由****负责筛查、审核后确定并向**机构提供。服务对象人数为248名。

(二)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项目资金依据签订的服务协议,通过金融机构支付给确定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服务内容无关事项,不得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健康辅导、基本康复服务、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二)服务形式。服务形式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机构上门服务,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三)开展上门服务工作(自签订协议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机构入户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五个月),每月服务1-3次,自签订协议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四)服务要求

(1)应标机构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2026年**市**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并逐户进行入户服务,严格执行阳光家园项目服务内容,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提供适当的服务内容。

(2)每次服务结束后与被服务的残疾人共同填写《 2026年**市**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托养服务情况记录表》,由残疾人签字确认服务内容。服务情况记录表应真实客观记录服务内容、日期、次数,不得弄虚作假。

(3)应标机构应具备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条件,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户服务时长和服务内容上传反映在信息管理平台上。

(4)服务周期结束后,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一人一档材料(个人档案资料应有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托养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残联集中审核。

(5)**机构需拍照留存服务影像,做好档案整理,不得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四、招募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2.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3.服务****政府或财政部门购买服务要求确定。

4.机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企业,不得参与应标。

五、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意向的(企业)机构携带本(企业)机构资质材料及工作方案等,到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活动中心(**市**区**镇东鸣北路5号)五楼505办公室

联系人:庞工 077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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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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