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水库生物操纵净水项目(第二次)已按程序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财政局核准,由****自行组织采购。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水库生物操纵净水项目(第二次);
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3.项目地点:****水库。
4.项目内容:
****水库是**县城、**、汤池镇等区域49.5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为保障和提升水源地水质,增强水体自净能力,采用 “以鱼净水” 生物生态净化技术,通过科学投放鲢、鳙鱼苗,构建 “营养盐 — 藻类 — 浮游动物 — 鱼类” 生态链,吸收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物质,抑制藻类繁殖,实现水源地水质净化。
本次计划采购:鳙鱼苗2500公斤,鲢鱼苗500公斤。
5.采购需求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鱼苗按要求投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性付清 |
| 2 |
供货及投放地点 |
****水库 |
| 3 |
供货及投放期限 |
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鱼苗运输及全部投放工作 |
6.货物技术要求
| 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 |
投放量(公斤) |
| 1 |
鳙鱼 |
规格0.25-0.5公斤/尾,一次性投放到位 |
2500 |
| 2 |
鲢鱼 |
规格0.25-0.5公斤/尾,一次性投放到位 |
500 |
备注:
1. 鱼苗须于2026年4月10日前全部投放完毕。
2. 苗种须体质健壮、规格整齐、无病无伤、活力强,投放时鱼苗存活率100%。
3. 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0000 元,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市场、运输、投放等各类风险费用。
4.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相关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公司(自然人独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方式
有效最低价中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00-11:30,14:30-17:30)。
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由投标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现场领取。未按规定时限现场领取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五、报价材料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18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标书代写
1.投标响应函;
2.无违法及不良信用承诺函;
3.报价单;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庐城镇**北路99号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551-****2439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