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无缝管项目(江苏钢韧管材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审批
江苏-盐城-响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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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无缝管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10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无缝管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工业经济区响盛产业园8#、9#、10#厂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2000万元,现租赁**市**工业经济区响盛产业园8#、9#、10#厂房,面积40960.12m2,**年产5万吨无缝管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内抛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外抛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外磨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后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8#厂房内磨、吹灰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后经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热处理废气(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后经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低氮燃烧的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直接通过15米高DA005和DA006排气筒排放;9#厂房吹灰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后经15米高DA007和DA008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运营期DA001、DA002、DA003、DA004、DA007和DA008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和DA005油雾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中相关标准;DA005和DA006排气筒颗粒物、NOX、SO2、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限值;DA009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相关标准。

建设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至灌河。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抛丸、冷拔、冷轧、切管等设备,拟采取合理布局、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予以控制,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屑、废钢丸、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和废布袋统一收集外售回收单位;废磷化液、磷化渣、油泥、磷化液废包装、废油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建设单位

****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市**工业经济区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中心3****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7036

传 真:0515-****0078 E - mai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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