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县朱家房顺发****公司
所在地:**县朱家房镇腰截子村
债权总额:4,582.52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6年2月20日)
债权情况
****拥有**县朱家房顺发****公司债权总额4,582.52万元,贷款本金1,250.00万元,利息合计3,332.52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1为**县朱家房顺发****公司名下三处商业房产及一宗商服用地;抵押物2为李迎春名下一处住宅;抵押物3为徐宝君名下10.59公顷林权。保证人为李迎春、魏顺章。
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县朱家房顺发****公司成立日期 2011年6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258H,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李迎春。住所:**县朱家房镇腰截子村。经营范围:农副产品、肉牛交易、干鲜果品、服装鞋帽、针织小百、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柜台租赁。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1.李迎春,女,1970年11月出生,住**省**县朱家房镇。
2.魏顺章,男,1969年3月出生,住**县朱家房镇。
抵押人情况
1.李迎春,女,1970年11月出生,住**省**县朱家房镇。
2.徐宝君,男,1970年2月出生,住**省**县茨于坨镇五委。
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为**县朱家房顺发黄牛交易市场名下位于**县朱家房镇腰截子村的三处商业房产(面积3177.66平方米、面积2409.99平方米、面积1353.92平方米)及一宗商服用地(面积5653平方米,终止日期2049年12月29日)。
2.抵押物为李迎春名下****中心街55-7号3-5-2号1套住宅,不动产证号:沈房权证**字第N****14671号,建筑面积132.70平方米。
3.抵押物为徐宝君名下位于**县朱家房镇**村的林权,面积10.59公顷(158.85亩)。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0233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