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市鸿达兴业建材经销处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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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沈****经销处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0


债务企业名称:沈****经销处等2户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4,162.20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6年2月20日)

债权情况

****拥有沈****经销处等2户债权总额4,162.20万元,贷款本金1,305.80万元,利息2,856.40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

一、债务企业名称:沈****经销处

所在地:****交易中心

债权总额:2,288.83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6年2月20日)

(一)债权情况

沈****经销处债权总额2,288.83万元,贷款本金675.80万元,利息1,613.03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中振银河****公司、郑燕春、陈海峰、陈文忠。

(二)债务企业概况

沈****经销处成立日期2011年5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5MA0XG6JF4N ,法定代表人郑燕春,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交易中心。经营范围:五金建材、装饰材料零售。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概况

1.中振银河****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913773,法定代表人郑亚兴,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市顺****路东段12号装饰城11号楼。经营范围: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以及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郑燕春,女,1988年5月出生,住**省**市**区月塘乡西园村。

3.陈海峰,男,1986年7月出生,住**市**区上园路。

4.陈文忠,男,1960年8月出生,住**省**市**区月塘乡。

(四)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二、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市**区十三纬路43号

债权总额:1,873.37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6年2月20日)

(一)债权情况

****公司债权总额1,873.37万元,贷款本金630.00万元,利息1,243.37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公司、卓世鹏、张帆。

(二)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72005G ,法定代表人卓世鹏,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市**区十三纬路43号。经营范围:石雕工艺技术开发;石雕工艺品、石材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管道工程、钢结构安装;道**梁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保温防水防腐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概况

1.******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8月10日,工商注册号210********8143,法定代表人郑宁芳,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市**区滨**路880-8栋。经营范围:在**省区域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以及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2.卓世鹏,男,1977年5月出生,****门市**区厦禾路。

3.张帆,男,1973年4月出生,住**市**区**街。

(四)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023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鸿达**2户(处置公告)2026.2.20.doc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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