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X01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3月16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惠数投备〔2026〕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市**区上伟**侧、上伟路西侧、江盛路东侧、江盛一支**侧; 2.3 工程类型:勘察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661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650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3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403.50平方米;项目拟建12栋4层叠墅、5栋6层叠墅、5栋9-10层洋房、7栋17层高层、公建配套用房(设施)、以及地下停车库等。投资额约237000万元。 2.5 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 2089.67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DG-2025-4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2.7 勘察设计服务期: 120 日历天;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备a和b两项资质: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 3.4.2 其他: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2、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上述财务会****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函”;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1月-2026年1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授权委托人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1月-2026年1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年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7、其他要求:/。标书代写 3.5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6)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7)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入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公司)。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7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8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负责组织专家论证,协助配合图纸报批报建及审图,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并确保各类审图(绿建二星)及时顺**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170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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