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五期)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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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项目(五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宜****改革局

批复文号

南发改【2025】203号

建设地点

**市**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占地面积约115亩,**标准厂房计容建筑面积99667平方米,建设配套道路1450米等。;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4900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6-03-10 00:00至2026-03-13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6-03-10 00:00至2026-03-13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人资质要求:①提供比选报名截图时间当日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代理机构库中信用等级为AAA且信用分数为99分或以上截图;②提供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图时间当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信用评分(诚信分)应为100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核不通过。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3年3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参与3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3年3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参与3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100%)。(注: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格式: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需体现总投资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中选通知书(或比选结果公示))。4、(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印章;(2)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其中至少3名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具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且在聘期内(提供聘期有效期内的证书截图)。以上人员岗位不重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6、请各申请单位的比选材料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标书代写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182****336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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