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鄯善县楚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绿色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吐鲁番-鄯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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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发布机构:****环境局发文字号:〔〕号公开日期:2026-03-10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年产40万吨绿色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年产40万吨绿色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28

传 真:0995-****100

通讯地址:****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年产40万吨绿色干粉砂浆建设项目

****

**市**县

**汇翔达****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企业仓储库房,**2条砂浆生产线;仓储库房内设置隔挡,仓储库房东侧设置为全封闭式原料库房1#;企业生产车间作为本项目原料库房;办公生活依托企业现有;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搅拌设备设置在密闭的空间内运行,顶部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搅拌过程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包装工段设置在密闭工段内,运行过程中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过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汽车运输扬尘、汽车尾气、晾晒场扬尘为无组织排放;晾晒场四周设置围挡;砂石储存在全封闭料仓,砂石料运输采取皮带输送,均为无组织排放;粉料密闭输送至储罐储存,粉料仓经顶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顶部无组织排放;粉料运输采取密闭输送带输送,采取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车辆冲洗水经厂区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尾矿渣脱水用于企业已建选矿工段,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2B标准要求后用于荒漠灌溉。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点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综合外售;尾矿渣泥饼集中收集后,****砖厂;车辆冲洗池沉渣作为原料投入生产使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该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及时清理,并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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