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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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医疗机构供需对接活动筹办工作,根据《****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

二、服务要求

1.调研了解省内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供需对接需求。

2.全年筹办医企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3场(其中第1场在4月底前完成),每场活动间隔时间需超过1个月,三场活动举办地点不重复。

3.每场活动组织医药企业不少于25家、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15家,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60人。

4.围绕促进医企供需对接交流,制定全年活动方案,细化每场活动方案(包括每场活动计划举办时间、地点、规模、主题等)。

5.做好活动动员宣传工作(包括起草活动宣传稿、对接媒体宣传、现场摄影摄像等)。

6.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形成全年活动总结,每场活动推动意向对接或签约项目不少于5个,全年推进参加企业产品销售或项目**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熟悉**省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具有筹办相关对接活动的经历;

2.能够发动医药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活动;

3.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5.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省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报价单》,报价不超过20万元(附件);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应密封于2026年3月13日17时30分前送至(或寄****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市**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3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1-****1379。

附件:**省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报价单

2026年3月10日

****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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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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