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强化创业政策支持、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推动农牧民创业增收,打造鄂伦春本地创业品牌,现拟定于2026年3月18日-2026年12月31日开展“创业鄂伦春”系列创业陪跑活动。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创业鄂伦春”系列活动
(二)委托单位:****
(三)承办单位:****服务中心
(四)协办单位:鄂****政府、**团旗委、****妇联等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2026年3月18日-2026年12月31日,需开展“创业鄂伦春”系列创业陪跑活动。其中包含:
1.四场“创业大讲堂”活动,拟定在**大杨树镇、**河镇、诺敏镇、甘河镇举办,每场活动时间为期1天,每场活动参与人员预计30人,邀请省级创业讲师进行创业讲座,并对有创业意愿学员进行为期5个月的创业跟踪服务。
2.创业能力提升交流活动
①域外交流活动(3场)
拟在**、**市、加格达奇区举办,每项活动时间2天(含报道和返程),参加人员预计每场22人(含工作人员)。拟聘请1名国家级区域经济营销与创业**领域专家导师,1名自治区级创业指导讲师。活动宗旨是延续2025年“创兴北疆”平台搭建,并进行2026年度推广**。
②本地企业创业沙龙(3场)
****创业园举办,活动时间1天,参加人员预计30人,****园区内新入驻企业、**境内本地农特产品、文旅创业企业代表。活动宗旨是整合旗内**,打造旗内统一创业品牌及直播品牌。
2.车辆服务:“创业大讲堂”中提供对远离会场学员的包车服务(需达到包车规模)、提供企业交流座谈期间用车出行车辆使用。
3.会场布置:提供创业活动场地服务及现场搭建、会场氛围布置。
4.影像资料:提供活动期间摄影摄像及活动现场直播,并提供活动影视记录内容并制作电子相册。
(二)服务价格:最高限价29.5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及案例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在**省境内及**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报价具体条件:参加比价的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须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双面)、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创业鄂伦春”系列创业服务活动服务方案。
(三)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17:00时。联系电话:0470-****088。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服务中心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邮寄地址:****服务中心204。
****服务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