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北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紫云英采购和施用(播撒)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紫云英采购和施用(播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3.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2-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汞(Hg)≤0.1mg/kg的得3分,0.1mg/kg<汞(Hg)<1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1978-2022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4.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3-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铬(Cr)<15mg/kg的得3分,15mg/kg≤铬(Cr)≤50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1978-2022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5.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4-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铅(Pb)<6mg/kg的得3分,6mg/kg≤铅(Pb)≤30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1978-2022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6.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5-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镉(Cd)≤0.5mg/kg的得3分,0.5mg/kg<镉(Cd)<1.5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1978-2022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9.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8-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3个/g的得3分,3≤粪大肠菌群数≤50个/g的得1.5分, 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19524.1-2004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10.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9-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蛔虫卵死亡率未检出蛔虫卵得2分,99%≥蛔虫卵死亡率≥96%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19524.2-2004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11.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0-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水分鲜样<15%得3分,15%≤水分鲜样<25%得1.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8576-2010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12.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1-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其中:其中硒指标:硒<0.003%的得3分,硒<0.002%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1972-2010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8、项目所在地土壤普遍缺硒,本次招标所投有机肥产品须按照NY/T 1971-2010标准进行检测,且产品须含有硒元素。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满足本文件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5)修改为:“8、项目所在地土壤普遍缺硒,本次招标所投有机肥产品须按照NY/T 1972-2010标准进行检测,且产品须含有硒元素。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满足本文件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水**

联系方式:185****2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省**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联系方式:137****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7****8977

****

2026年03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