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21号楼-6、7、8房屋三年期承租权 租赁底价2.056932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3-10 挂牌截至日期2026-03-2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市******公司****留守处 所在地区**省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00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其他 租赁用途说明租赁用途为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的其他用途。 目前状态使用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2025] 第142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及租赁押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4.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五环资评字[2025] 第142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及租赁押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2025] 第142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位于****21号楼-6、7、8房屋,面积为100.83㎡,租期三年。
(二)本次租赁存在原承租户,原租赁合同于 2026年1月9日到期。原承租户在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新承租户竞得租赁权,出租方将负责租赁标的的清场和移交工作,因清场导致的延期交付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用途为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的其他用途。
(四)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租金10%的租赁押金。
(五)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六)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00.83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3-1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按年支付租金。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一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是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1.6940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5-09-17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租租赁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