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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袋鼠妈妈AI****中心)》(以下简称“方案”******厅审查认定符合相关要求并上报自然**部完成备案,现已更新规划数据库相关图层。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和《******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二、公告时间:2026年3月10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原因
袋鼠妈妈AI****中心部分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和《******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地块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因此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局部优化调整**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调整地块情况
方案调入地块位于**街道简村村、长岗村、岗丰村,共涉及2个地块,总面积10.459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9463公顷,建设用地0.5129公顷,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方案调出地块位于**街道**村、塔岗村,共涉及2个地块,总面积10.459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
方案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调整优化后不突破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袋鼠妈妈AI****中心)地块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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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