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机房配电和空调优化改造及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首站机房配电和空调优化改造及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26ZBXM060-0083),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首站BEST UPS系统为205、127、128、115、113和142机房设备提供主路配电服务,实际总输出负载约为6.6KVA。其中,205、128和115机房是国干网的核心安播机房,其传输及播出设备的配电安全对国干网的安全播出保障具有决定性作用。由于设备老化故障风险显著升高,严重影响安全播出业务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建议将其承担的安全播出负载进行迁移。
首站142机房现役制冷系统的**空调,迄今已持续服役近25年。近年来设备故障率呈显著上升趋势,持续运行存在多重安全隐患,建议对上述**空调进行更换。另外,首站115机房现有空调系统2023年至今已多次触发高温预警(温度>32℃),被迫长期启用临时风扇进行物理降温。该异常工况已对5G承载网传输系统、付费平台播出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和节目监控系统四类核心系统构成运行威胁,建议对该机房的空调进行优化配置。
首站基础设施因建设时间较早,128、131、205等机房防静电地板存在移位、松动问题,卫生间阀门等设施损坏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风险,需进行统一维修。
1.2 招标内容
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实施,总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工程实施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测等,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1.3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且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标书代写
2.1.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1.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具有“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2.1.5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2.1.6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标书代写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投标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投标文件签章有效;(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2.1.8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上存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标书代写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4.1.3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格式如下: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
| 3 |
注册信息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
| 4 |
银行信息 |
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 |
| 5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邮箱 |
| 注:1、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2、本表应后附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汇款请注明:“公司简称+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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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5.2.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市**区双井街道劲松九区910,4层416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翠微路甲2号院
邮编:100036
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西****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5层
邮编:100031
联系人:季士辉、高鑫、侯利伟
电话:166****8022
电子邮件:jishihui@ptac.****.cn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100****00001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