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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瑞丰”)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瑞丰位于**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主要从事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的**化利用。2017年9月,**瑞丰油基岩屑**化利用项目(即一期)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川环危第****24057号)。2025年3月,**瑞丰一期项目的尾渣**化利****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内市环威审批〔2025〕11号),2025年6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申请仅针对一期项目,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071-002-08、072-001-08)。
拟核准经营规模:872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利用方式为R15其他利用方式。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9258
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9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