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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0
| 项目名称 | **县石堡镇吉家河村庄环境绿化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石堡镇吉家河村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81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 联系人 | 孙鹏 | 联系电话 | 158****816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6.19 | 环保投资(万元) | 6.4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29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吉家河大坪新村3817平方米土地进行绿化提升,包含土地整理、苗木栽植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围挡、遮阳网进行覆盖;安排洒水车定时洒水等措施后通过降尘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及施工机具清洗所产生的废污水采取采取过滤、沉淀措施后通过污水收集管网一部分循环利用,一部分用于场地洒水,不能利用的废污水及时排放至污水处理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建筑边角料回收再利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分类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定期保养施工机械,避免多台机械同一时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对村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 ||
| 承诺:**** 张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