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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园区经营性热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供热热源厂一座,安装2台80t/h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蒸汽热源厂一座,安装1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在供热热源厂**热水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120t/h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蒸汽热源厂安装1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本次评价一期内容。
项目投资:31942.32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洪水镇城投大厦3楼
联系人:黄亮
电话:186****30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地址:**省**市**区西津西路194****广场2幢7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6384
四、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提出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采纳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