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商铺招租项目(2026-1)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17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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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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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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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商铺租赁业务的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商铺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该房屋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暖气使用不当及在房屋内摔倒给同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2.本次招租使用期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租赁押金及首年租金。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政策法规变化、主管部门要求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需提前解约的,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3.本次商铺招租无装修免租期,商铺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项目(除KTV及娱乐性质行业、重气味餐饮)均可。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承租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租赁标的的成交日期、年租金等。 3.租赁标的成交后,****出具《成交通知书》,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部分首年租金。 4.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租赁押金及首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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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2.租赁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商铺原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移交手续,逾期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押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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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踏勘租赁标的(以现场踏勘签字确认单为准),提交租赁申请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交纳租赁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了解咨询该租赁标的现状,确认并接受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消防状况、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其他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在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后续备案验收等手续,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施工期间现场及其毗邻地带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出租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承租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的水、电、气、暖、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拖欠房租超过15天,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终止合同。 9.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0.成交后,****向交易双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1.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按****安排的方式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赁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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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3-10 09:00 至 2026-03-17 17:00(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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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03-10 09:00, 截止时间2026-03-17 17:00,账号信息、****银行提示为准。标书代写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租赁标的成交后,****出具《成交通知书》,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部分首年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出租方和****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意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1)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租赁押金及首年租金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6)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 (7)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8)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造成损失的。 5.租赁押金及处置方式 (1)租赁押金按3个月租金收取。 (2)租赁押金具体处置方式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押****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天成支行 银行账号:1012 9200 0278 706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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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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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房屋租赁合同》待签样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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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181****3837 蔡经理,:189****8816 |
| 咨询电话 | 0931-****986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150****8857 | |
| 其 他 | 1.****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