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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9日我局受理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1-****1833
传真:0591-****183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
邮编:350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1 | ****新增EPS包装泡沫6000吨、EPO包装泡沫900吨、EPP包装泡沫1200吨项目 | ****港城经济区新厝拓展区(租赁******公司2号金属配件车间、1号组装车间)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9日 | 详见附件 |
| 2 | ******公司新增EPP包装泡沫5000吨项目 | ****港城经济区新厝拓展区(租赁福****公司2号仓库整座试验车间整座1号仓库整座3号车间整座1号车间整座) | ******公司 | **朴诚****公司 | 2026年3月9日 | 详见附件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