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1包件号:01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1)
第一名:****,投标报价:2191.01565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2214.32889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2241.65762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2)
第一名:****公司,投标报价:2062.684281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2240.122457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2267.76952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包件号:03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3)
第一名:安****公司,投标报价:1635.54222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1644.197572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1660.96802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包件号:04WZ(包件名称:通透隔声板)
第一名:****,投标报价:176.6793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集团****公司,投标报价:198.001006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公司,投标报价:199.308673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包件号:01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1)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工程。
2.2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2)
第一名:中****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工程。
2.3包件号:03WZ(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03)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安****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工程;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工程。
2.4包件号:04WZ(包件名称:通透隔声板)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
第二名:中****集团****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枢纽庄桥至**段增建三四线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地址:**市上****路599-8号
联系人:骆伟栋
电话:0571-****0655
传真/邮箱:0571-****5900
****公司:****
地址:**市**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凌伟
电话:0571-****1286
传真/邮箱:****@qq.com
日期: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