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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100t/h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100t/h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 地点:******区水口镇**市工业集中区水口-****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条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100t/h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年生产约800h,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一年生产约500h,修建厂房、车间、办公楼,购置安装相应的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和沥青铣刨料再生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备。 结论:****“**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100t/h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到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7****77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