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天宏岚拍【2026】002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工作站使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公开现状拍卖**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备注 |
| 1 |
**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地块一) |
10亩 |
4000 |
5000 |
3年 |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相应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 2 |
**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地块二) |
15亩 |
4000 |
5000 |
3年 |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相应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 备注:本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本地块原租赁人),若最终买受人非优先购买权人,则买受人需与原租赁人就本地块已经存在的设备、房屋等的处置进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补偿金,****社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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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竞买人请于2026年3月9日17时00****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注册报名后,方可参加竞买。
3、竞买人请于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公司,账号:810********1086537,开户行:****公司**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工作站参加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当年度租赁费用,往后每年一付,付款时间不得晚于上年度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处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期满时无违约则全额退还(不计息)。
3.本场地内如需进行平整等基础工作,需要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负责相关工作,场地水、电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4.本标的场地铺设垫层及必要的遮蔽设施,必须符合城建、环保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场地上不允许建设任何形式的永久、半永久建筑,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铺设垫层及必要的遮蔽设施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6.本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本地块原租赁人),若最终买受人非优先购买权人,则买受人需与原租赁人就本地块已经存在的设备、房屋等的处置进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补偿金,****社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7.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村居建设需要,需终止本合同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其余返还买受人。
8.本标的场地相关用途需满足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市政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合同期间,因买受人生产、经营行为等与本区域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市政等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符,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损失。
9.合同期限内,买受人产生的废弃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大量堆积,清理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如买受人拒不清理或清理效果不佳,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10.合同期限内,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如委托人重新进行租赁权拍卖,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要求租赁期满后,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4、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合同。
5.其他租赁事宜详见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方咨询。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租赁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及解释权归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135 6331 7555(李书记)
拍卖公司:136 0633 7391(方经理)
报名地址:**市**区万斛**段**人家东侧**
******公司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