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李家庄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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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天宏岚拍【2026】002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工作站使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公开现状拍卖**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序号

名称

面积
(亩)

起拍价
(元/亩/年)

保证金
(元)

租赁

期限

备注

1

**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地块一)

10亩

4000

5000

3年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相应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

**市**区****社区原界牌岭前用地使用权(地块二)

15亩

4000

5000

3年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相应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备注:本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本地块原租赁人),若最终买受人非优先购买权人,则买受人需与原租赁人就本地块已经存在的设备、房屋等的处置进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补偿金,****社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竞买人请于2026年3月9日17时00****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注册报名后,方可参加竞买。

3、竞买人请于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公司,账号:810********1086537,开户行:****公司**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工作站参加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当年度租赁费用,往后每年一付,付款时间不得晚于上年度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处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期满时无违约则全额退还(不计息)。

3.本场地内如需进行平整等基础工作,需要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负责相关工作,场地水、电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4.本标的场地铺设垫层及必要的遮蔽设施,必须符合城建、环保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场地上不允许建设任何形式的永久、半永久建筑,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铺设垫层及必要的遮蔽设施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6.本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本地块原租赁人),若最终买受人非优先购买权人,则买受人需与原租赁人就本地块已经存在的设备、房屋等的处置进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补偿金,****社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7.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村居建设需要,需终止本合同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其余返还买受人。

8.本标的场地相关用途需满足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市政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合同期间,因买受人生产、经营行为等与本区域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市政等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符,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损失。

9.合同期限内,买受人产生的废弃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大量堆积,清理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如买受人拒不清理或清理效果不佳,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10.合同期限内,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如委托人重新进行租赁权拍卖,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要求租赁期满后,委托人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4、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买合同。

5.其他租赁事宜详见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方咨询。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租赁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及解释权归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135 6331 7555(李书记)

拍卖公司:136 0633 7391(方经理)

报名地址:**市**区万斛**段**人家东侧**

******公司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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