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丽达化妆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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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0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石岐街道海景路4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奥崎伸一
联系人 张良大 联系电话 151****4163
项目投资(万元) 6 环保投资(万元) 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厂房称量、投料、搅拌、灌装、喷码工序有机废气原审批处理设施为经一套水喷淋 一套干式过滤塔 一套两级活性炭装置,现更改为一套水喷淋 一套干式过滤塔 两套两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1)根据《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在小微企业VOCs末端治理中的应用研究》(**化工,第47卷,第3期),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参考《**市典型行业工艺废气排污中报填报要求和说明》****委员会)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及达标要求中“活性炭吸附治理效率为70%”,因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浓度较低,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按70%进行核算。(2)根据《****生产面膜、啫喱水定型剂、摩丝类、啫喱膏、洁面乳、发乳类、护肤霜、发蜡/发泥和散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号:中(岐)环建表[2025]0003号)内容可知,项目主厂房称量、投料、搅拌、灌装、喷码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9175t/a,收集量为0.826t/a,进入一套水喷淋 一套干式过滤塔 两套两级活性炭装置有机废气量为0.826t/a,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的有机废气量为0.248t/a。(3)项目活性炭箱装填活性炭填装量3.168m3,活性炭密度约0.5g/cm3,则活性炭每次填充用量约为1.584t,活性炭每1年更换3次,则炭箱更换量为4.752t/a,进入废气治理系统的有机废气为0.826t/a(产生量0.9175t/a,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为70%)则活性炭吸附处理量为0.578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5.33t/a,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称量、投料、搅拌、灌装、喷码工序废气采取一套水喷淋 一套干式过滤塔 两套两级活性炭装置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承诺:**** 奥崎伸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奥崎伸一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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