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传感器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即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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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鳌山卫街道问**路77号**B座1F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概况: 项目拟进行*****研发实验室建设,占地面积37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基于****在海洋领域的研究优势,聚焦我国水下微型*****研究的迫切需求,开展从0到1的自主研发任务,预计每年研发产生的*****约1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的实验设备均密闭,机台设置反应腔体或带盖槽体,腔体或槽体保持密闭负压状态。CVD沉积废气(氨气、氮氧化物、氟化物)、刻蚀工序废气(氟化物)通过密闭设备自带的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分别引入“1#、2#等离子燃烧水洗尾气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再与经密闭设备集气管道负压收集的清洗废气(含清洗液配置废气),一并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涂胶废气(VOCs)经密闭设备自带的集气管道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DA001排放口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2排放口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项目未收集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须加强各工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等耗材,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及相关耗材购买、更换、处置等台账,确保废气收集和净化效率达到有关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液、“等离子燃烧水洗尾气处理装置”废液及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项目纯水制备****园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化学品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设备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瓶、清洗废液、废显影液、废胶、NMP废液(含胶)、碎裂硅片、废隔板及过滤材料、不合格芯片、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靶材、废光罩、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无废**”智慧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7810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区振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2662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