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在**区落地实施,完善辖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育的需求,**区第三批拟建设2家“宝宝屋”。****社区免费用房,配备基础设施设备,第三方进行建设和运营。现面向社会征集有专业资质、有丰富经验的优****社区“宝宝屋”建设运营,共同打造普惠、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
(一)建设场地:“宝宝屋”****居委会,房屋面积约为40-60㎡不等(详见附件1)。
(二)建设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运营需求对房屋进行文化氛围营造,****卫生健康局统一采购并配置基础设施设备。需确保于项目申报后3个月内完成“宝宝屋”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协议约定的年限内,房屋可免费使用,所有运营费用(含水、电、暖等)及人力支出均由运营方负责。
(三)服务要求:运营单位按照《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负责“宝宝屋”的运行,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临时托、半日托等照护服务。在提供服务期间,运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社区积极开展亲子课堂等公益活动。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单位,且营业执照中明确包含托育服务相关内容;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区“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表(附件2);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运营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质、运营理念、收费标准、课程设置、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未来规划等内容);
(四)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区“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三楼317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4、联系电话:0951-****330
5、电子邮箱:****@163.com
申报机构或个人超过2家时,****卫生健康局将组****小组召开会议,围绕申报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及人员队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得分,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主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编辑| 李双静
审核|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