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出租流转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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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青口镇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出租流转
发布日期:2026-03-11

流转公告

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青口镇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出租流转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资产规模

(平方米)

租赁期(月)

**县青口镇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出租流转

**省**市**县农光路3-1#至3-19#

55

859.44

72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38****3808

3、资产类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4、流转方式:经营权流转

5、租金:55元/(平方米﹒月)

6、租金支付方式:每年以转账方式支付,超过应缴日期未缴合同自然终止。租金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3%。租金采取电汇、网上银行的方式,按年支付。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300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共19间店面(1#-19#店面),根据《青口镇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流转。

(3)出租用途:该店面用于经营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该店面从事违法经营。

(4)流转年限:为期六年,承租期满进行重新招标流转。

(5)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① 参与流转报名者:企业或者自然人。② 报名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无偷漏税等不法行为,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③ 自然人无违法行为、无欠缴租金的历史行为,提供个人身份证。

(6)中标方式及租金起标价:提交****进行挂网竞标。底价依据侯农综〔2024〕69号文件《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县农村集体资产**最低发包出让价格指引表,将以下店面定为中。经****小组及周边询问,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以下表价格为起标价租金,采取高价中标。若无人报名参与竞价,视为流标。按照侯农综(2024)69号文件若按基础价格流标,在基础价格上下调10%再次投标,若再次流标再下调10%投标,以此类推。

(7)流转项目信息:农光村壶山安置房商业店面招标流转(1#-19#店面,面积:859.44㎡(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租金单价:55元/月/㎡ ,递增情况:前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3%,承包年限:6年,投标保证金:40万,合同保证金: 30万。

(8)租金缴纳时限和方式:意向方中标后5天内签订合同,同时缴交第一承包年的租金、及合同保证金。租金一年一缴。

(9)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①、每标收投标保证金押金400000元,招标流程结束后退还。②、中标者签署合同后当天日内缴纳合同保证金300000元。③、受让方第一年有两个月装修免租期,时间自签订日期开始算,即第一年实际缴纳10个月租金。④、该产权属于农光村村集体资产,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出让方只提供收款收据,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⑤、受让方应自行负责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以便消防等部门巡检,若因此造成相关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⑥、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如果在经营中违反国家政策允许范围的经营项目被相关部门查处,承租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全部押金。⑦、如果受让方中途弃租、违约,按合同约定终止租赁并没收剩余的租金及全部押金。⑧、承租期间,出让方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但遇国家、政府部门需要征迁,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出让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押金。⑨、合同条款须明确载明“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严禁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严禁私自转包、转让、抵押;严禁拖欠承包款,承包人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时,不对承包方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9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3月19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400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3月19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农光路3-1#至3-19#。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0.50(元/(平方米﹒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平台将在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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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物业类)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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